孟子·离娄章句上·第十节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本文中古籍内容均由天晴文人网搜集于互联网并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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