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组词_例字组词_例的组词意思及拼音
【例的意思】:
1.用来说明情况的或可作依据的事物:举~。援~。
2.规则:条~。
3.按条例规定的;照成规进行的:~会。~行公事。
【例的拼音】:lì
例的笔顺示意图
【例的组词大全】:
例外
[lì wài]
1.在一般的规律、规定之外:大家都得遵守规定,谁也不能~。
照例
[zhào lì]
按照惯例;按照常情:春节~放假三天。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
例题
[lì tí]
说明某一定理或定律时用来做例子的问题。
惯例
[guàn lì]
1.一向的做法;常规:打破~。因循~。国际~。
援例
[yuán lì]
引用成例:~处理。我们不能援这个例。
沿例
[yán lì]
沿用成例。
病例
[bìng lì]
1.疾病统计的计算单位。以一人一病为一个病例,如一人同时患有两种疾病即为两个病例。
公例
[gōng lì]
1.一般的规律。
通例
[tōng lì]
1.一般的情况;常规;惯例:星期日休息是学校的~。
向例
[xiàng lì]
一向的做法;惯例:依~提交大会表决。我们这里~起得早。
判例
[pàn lì]
法院可以援引作为审理同类案件依据的判决。有的国家确认判例对法院审判同类案件有法律约束力,是法的形式之一,叫做判例法。在中国,判例原则上不具有法律效力,只作为审判实践的参考。
例子
[lì zi]
1.旧规;惯例。《西游记》第四八回:“怪物听説,又不敢动手,拦住门喝道:‘你莫顶嘴!我常年先吃童男,今年倒要先吃童女。’八戒 慌了,道:‘大王还照旧罢,不要吃坏例子。’”老舍《四世同堂》四七:“他自信自己也是好人,...
例证
[lì zhèng]
用来证明一个事实或理论的例子。
战例
[zhàn lì]
战争、战役或战斗的事例:光辉~。淝水之战是我国历史上以少胜多的著名~。
比例
[bǐ lì]
1.数量之间的对比关系。
破例
[pò lì]
打破常例:~放行。制度要严格遵守,不能~。
举例
[jǔ lì]
提出例子来:~说明。
体例
[tǐ lì]
著作的编写格式;文章的组织形式。
事例
[shì lì]
具有代表性的、可以做例子的事情:结合实际~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违例
[wéi lì]
1.违反惯例。
故例
[gù lì]
惯例;旧规。
则例
[zé lì]
依据法令或成案作为定例。
品例
[pǐn lì]
犹种类;名目。
遵例
[zūn lì]
依照成例。
俗例
[sú lì]
指民间的风俗习惯。
诊例
[zhěn lì]
1.看病的条例。
除例
[chú lì]
免除的范围。
例生
[lì shēng]
科举制度中生员名目之一。
帖例
[tiē lì]
帖附前例。谓依前例量刑。
押例
[yā lì]
唐 杨国忠 所创以任官年限久者得优先授官之例。唐 封演《封氏闻见记·颂德》:“林甫 薨后,杨国忠 为左相,兼总銓衡。从前注拟,皆约循资格,至 国忠 创为押例,选深者尽留,乃无才与不才也。”唐 封演《封氏闻见记·铨曹》:“杨国忠 为尚书,创为押例,选深者先授官;有文状闕失,许续通,不令駮放。淹滞之流,翕然归美。”
例银
[lì yín]
依照惯例应该给予的银两。
滞例
[zhì lì]
难解的条例。
变例
[biàn lì]
不符合常例的变通条例。晋 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推变例以正褒贬,简二传而去异端,盖 丘明 之志也。”《宋史·杨亿传》:“三年,詔为翰林学士,又同修国史,凡变例多出 亿 手。”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导论补注一:“文序或由右而左,或先下后上者乃是变例,然均有一定的规律,并不凌乱。”
例物
[lì wù]
按规定发给的钱物。宋 李纲《建炎进退志总叙下》:“盗贼强壮不能还业者甚众,乘此遣使四路,优给例物以招募之,新其军号,勒力部伍。”《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二年》:“詔从 琦 请,简 陕西 弓手,悉刺面充保捷指挥,仍给例物。”
捐例
[juān lì]
清 代朝廷纳资捐官的规例。分暂行事例及现行常例两种。清 薛福成《上曾侯相书》:“今之由捐例进者,推其本意,不过以官为市而已。”《清史稿·选举志七》:“捐例不外拯荒、河工、军需三者,曰暂行事例,期满或事竣即停,而现行事例则否……大抵贡监、衔封、加级、纪録无关銓政者,属现行事例。”
例话
[lì huà]
1.犹例言。
恒例
[héng lì]
常规,惯例。
文例
[wén lì]
文章的条例或范例。
例监
[lì jiān]
监生名目之一。明 清 时,由援例捐纳取得监生资格的称为例监,亦称捐监。《明史·选举志一》:“例监始於 景泰 元年,以边事孔棘,令天下纳粟纳马者入监读书,限千人止。”《明史·选举志一》:“入国学者,通谓之监生:举人曰举监;生员曰贡监;品官子弟曰廕监;捐貲曰例监。”参阅《清史稿·选举志七》。
科例
[kē lì]
犹条例。《汉书·何武传》:“欲除吏,先为科例以防请託。”《南史·顾顗之传》:“论妻伤夫,五岁刑,子不孝父母,子弃市,并非科例。”
赎例
[shú lì]
赎罪的条例。《明史·刑法志一》:“是时重修条例,奏定赎例……大抵赎例有二:一罚役,一纳钞,而例復三变。”清 全祖望《陈卜年志》:“管村 之子 承勋 前往救父,时 陕中 开赎例,管村 之故人裒金五千,以与 承勋,管村 得赎免死。”
字例
[zì lì]
造字的条例。指六书。
恩例
[ēn lì]
指帝王为宣示恩德而颁布的条例、规定。
大例
[dà lì]
通则;通例。
例对
[lì duì]
谓循例召臣下问对。《资治通鉴·唐德宗建中四年》:“虽復例对使臣,别延宰辅,既殊师锡,且异公言。”胡三省 注:“例对使臣,谓功臣节度及诸军使待制者,得随例以次对也。”
例课
[lì kè]
按常规征收的税赋。
例词
[lì cí]
拿这个词来举例。
盗例
[dào lì]
《穀梁传·哀公四年》:“《春秋》有三盗:微杀大夫谓之盗,非所取而取之谓之盗,辟中国之正道以袭利谓之盗。”后以“盗例”指《春秋》书盗的义例。元 刘因《登荆轲山》诗:“《春秋》盗例久不举,紫阳 老笔生风雷。”
律例
[lǜ lì]
法律和判例。补充成文法律的犹太口传法律或成文和口传法律的总称或任何特别法律,或法律古抄本说明的总体。
震例
[zhèn lì]
发生地震的例证。
铁例
[tiě lì]
不可改易的先例。
类例
[lèi lì]
类别与体例。
流例
[liú lì]
流传下来的惯例。
苛例
[kē lì]
苛刻的条例。清 薛福成《出使四国日记·光绪十七年正月十六日》:“夫有官保护,则遇事理论,駮其苛例,不致为远人所欺。”鲁迅《且介亭杂文末编·<凯绥·珂勒惠支版画选集>序目》:“农民就发动起来,要求废止领主的苛例。”
例贡
[lì gòng]
1.清代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因为不由考选而由生员援例捐纳,故称例贡,不算正途。
例授
[lì shòu]
循例授官。
贯例
[guàn lì]
关于发行和使用钞票的规定。《金史·食货志三》:“交钞之制,外为阑,作花纹,其上衡书贯例,左曰‘某字料’,右曰‘某字号’……宰臣奏:‘旧立交钞法,凡以旧易新者,每贯取工墨钱十五文。至 大定 二十三年,不拘贯例,每张收八文,既无益於官,亦妨钞法,宜从旧制便。’”
例章
[lì zhāng]
条例章程。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孙文革命运动清方档案》:“又缉匪贵用精於捕务之将弁,而尤在重用眼綫,水陆来往,川资犒赏所费甚鉅,现时财力艰窘,几难筹措,且无例章报销。”
史例
[shǐ lì]
1.史书的体例。《左传·隐公七年》“凡诸侯同盟,於是称名”唐 孔颖达 疏:“丘明 采合旧语以发明史例。”唐 刘知几《史通·序例》:“邓 孙 已下,遂躡其踪,史例中兴,於斯为盛。”《明通鉴·义例》:“年经月纬,此史例之大纲。”
恶例
[è lì]
坏的先例。
旧例
[jiù lì]
过去的事例或条例:沿用~。
前例
[qián lì]
可以供后人援用或参考的事例:史无~。这件事情有~可援。
凡例
[fán lì]
也叫发凡。书籍正文前说明编著体例的文字。
按例
[àn lì]
按照惯例:生活困难,~可以申请补助。
条例
[tiáo lì]
由国家制定或批准的规定某些事项或某一机关的组织、职权等的法律文件,也指团体制定的章程:奖惩~。治安管理~。
图例
[tú lì]
地图、天文图、统计图等上面各种符号的说明。
范例
[fàn lì]
可以当做典范的事例:我们一个团打垮了敌人三个团,创造了以少胜多的战斗~。
月例
[yuè lì]
1.月钱:~银子。
例会
[lì huì]
按照规定定期举行的会。
开例
[kāi lì]
做出不合规定或尚无规定的事情,让别人可以援例:如果从你这里~,以后事情就不好办了。
禁例
[jìn lì]
禁止某种行为的条例。
特例
[tè lì]
特殊的事例。
成例
[chéng lì]
现成的例子、办法等:援引~。他不愿意模仿已有的~。
示例
[shì lì]
1.举出或做出具有代表性的例子:~说明。
常例
[cháng lì]
惯例:沿用~。情况特殊,不能按~行事。
説例
[shuō lì]
序言。章炳麟《文学说例》:“今为説例,率取文学与雅故神恉相关者,观其会通,都为一牒,以俟达者云尔。”夏丏尊 叶圣陶《文心》九:“说例相当于序文,是编辑者的公开宣言,怎么会有了毛病。”
罪例
[zuì lì]
犯罪的案例。
例赠
[lì zèng]
循例赠予官爵。指朝廷推恩把官爵授给官员已去世的父祖辈。详“例授”。
语例
[yǔ lì]
用语的惯例。清 俞樾《古书疑义举例·语缓例》:“昭 十六年《左传》:‘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急言之,则是‘比耦以艾杀此地’耳。乃以‘比’上更加‘庸次’二字,杜 注遂训为用次更相从耦耕矣。皆由不达古人语例故也。按《方言》曰:‘庸、恣、比、侹、更、迭,代也。’庸、恣、比三字,即本《左传》。恣与次通。”
释例
[shì lì]
阐释他人或自己著作内容的凡例。
义例
[yì lì]
1.阐明义理的事例。
同例
[tóng lì]
一例,同样。
达例
[dá lì]
通例;常例。
食例
[shí lì]
被吃的行例。《南史·贼臣传·侯景》:“及 景 死,僧辩 截其二手送 齐文宣,传首 江陵,果以盐五斗置腹中,送于 建康,暴之于市。百姓争取屠膾羹食皆尽,并 溧阳主 亦预食例。”
例及
[lì jí]
谓连类而及。
例行
[lì xíng]
按照惯例、规定等处理。
个例
[gè lì]
个别的、特殊的事例:此类造假现象,绝非~。
理例
[lǐ lì]
常规,成例。
贴例
[tiē lì]
贴出的条例。
选例
[xuǎn lì]
选任官吏的成规。
典例
[diǎn lì]
可依为准则的成例。
例转
[lì zhuǎn]
循例迁转。
五例
[wǔ lì]
指《春秋》在行文上隐寓褒贬的五种体例。即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见 晋 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
例马
[lì mǎ]
循例应配给的马匹。
山例
[shān lì]
旧时西南山区民间约定的惩处条例。
往例
[wǎng lì]
先例。
规例
[guī lì]
常规惯例。《说岳全传》第十一回:“这是店主人的规例,凡是考时,恐他们来得早,等得飢饿,特送他们作点心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十回:“洋船规例,船未开行是不开饭的。”
例封
[lì fēng]
循例封官。指朝廷推恩把官爵授给官员在世的父祖辈。详“例授”。
格例
[gé lì]
规则条例。宋 陈亮《与王季海丞相书》:“今一任回改官,於格例极易拈掇。丞相若拔擢而用之,必将有为报效者。”《元典章·吏部二·选格》:“至元 十九年十月,中书省来呈,定到 江 淮 官员格例,乞照验事都省,逐一定夺。”
法例
[fǎ lì]
指法律条例。《晋书·刑法志》:“改旧律为《刑名》、《法例》。”《元典章新集·刑部·取受》:“依不枉法例合决五十七下,殿三年注边远一任。”康有为《大同书》乙部第二章:“及议员既定,而法例所草尚非一二议员允许所能行,又还听其各国立法院所公议。”
例拘
[lì jū]
拘于陈例。
例侪
[lì chái]
按类分列。
分例
[fēn lì]
1.常规。
价例
[jià lì]
指依法所定之价。
刑例
[xíng lì]
惩罚罪犯的法规条例。
起例
[qǐ lì]
1.定出体例;创立凡例。钱仲联《黄公度先生年谱》:“先生既居东二年,与其士大夫交游,稍稍习其文,读其书,发凡起例,创为《日本国志》一书。”
攀例
[pān lì]
援引为例。
榜例
[bǎng lì]
榜样,示范。
用例
[yòng lì]
1.援用成例。
高例
[gāo lì]
犹范例。南朝 陈 徐陵《与杨仆射书》:“迁 箕卿 於两舘,縶 驥子 於三年,斯匪贪乱之风邪,寧当今之高例也?”
说例
[shuō lì]
序言。
例差
[lì chà]
按常规执行公务。
实例
[shí lì]
实际的例子:用~说明。
赛例
[sài lì]
榜样,可以相比的例子。
部例
[bù lì]
清 代中央各部据以办事的常例成规。
润例
[rùn lì]
润格。
编例
[biān lì]
宋朝主要的法律形式和立法活动,是指对皇帝和中央司法机关发布的单行条例,或审判的典型案例加以汇编,前者称为“条例”或“指挥”,后者称为“断例”。
例直
[lì zhí]
条例简明质直。
创例
[chuàng lì]
谓首创之事例。清 叶廷琯《吹网录·陈夫人年谱》:“考之往古,妇人未有以年谱传者。昌文 此作,不知所本,似是创例。”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三章第一节:“梁 唐 两朝的几个皇帝,靠武力劫夺地位,这是军阀本色,倒也不算创例。”
反比例
[fǎn bǐ lì]
两个量(a和b),如果其中的一个量(a)扩大到若干倍,另一个量(b)反而缩小到原来的若干分之一,或一个量(a)缩小到原来的若干分之一,另一个量(b)反而扩大到若干倍,这两个量的变化关系叫做反比例。
正比例
[zhèng bǐ lì]
两个量(a和b),如果其中的一个量(a)扩大到若干倍,另一个量(b)也随着扩大到若干倍,或一个量(a)缩小到原来的若干分之一,另一个量(b)也随着缩小到原来的若干分之一,这两个量的变化关系叫做正比例。
比例税
[bǐ lì shuì]
按同一比例征税。税额与课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是固定的,即税率不受课税对象数额大小的影响。
单比例
[dān bǐ lì]
等号两边都由单比组成的比例式。
常例钱
[cháng lì qián]
按惯例送的钱。旧时官员、吏役向人勒索的名目之一。《水浒传》第三七回:“新到配军,如何不送常例钱来与我!”明 叶子奇《草木子·杂俎》:“元 朝末年,官贪吏污,始因 蒙古 色目 人罔然不知廉耻之为何物。其问人讨钱各有名目:所属始参曰拜见钱……管事而索曰常例钱。”
傍州例
[bàng zhōu lì]
例子;榜样。
市例钱
[shì lì qián]
宋 代商业附加税之一。又名市利钱。《宋史·食货志上三》:“两 浙 和买并税紬绢布帛,头子钱外,又收市例钱四十,例外约增数万緡,以分给人吏。政和 初,詔罢市例钱。”
旁州例
[páng zhōu lì]
榜样,例子。
例竟门
[lì jìng mén]
唐 武后 时,于 丽景门 内置制狱,令 来俊臣 等审理案件。
史无前例
[shǐ wú qián lì]
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形容有极其伟大的意义。
例行公事
[lì xíng gōng shì]
按照惯例处理的公事,多借指只重形式,不讲实效的工作。
比例税制
[bǐ lì shuì zhì]
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多少,都按同一比例计征的税率制度。
下不为例
[xià bù wéi lì]
指某件事做了以后,下次不能再这样做。有提醒、警告、只能通融这一次的意思。
国际惯例
[guó jì guàn lì]
各国交往和长期实践中形成并通用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成文的习惯和规则。法律适用中在国内法和国际条约无规定时,以相关的国际惯例作为补充适用的规范。
有例可援
[yǒu lì kě yuán]
有成例可以援引。
推优比例
[tuī yōu bǐ lì]
推优是部分地区小升初推出的正规渠道,就是推荐优秀生上优质中学的意思。
举例论证
[jǔ lì lùn zhèng]
举例论证,是指运用典型事例来证明论点的方法。通过列举典型事例,具体有力地证明了中心论点,增强了说服力。
管理条例
[guǎn lǐ tiáo lì]
管理条例一般指针对某一项目、团体制定的规则,使其有条不紊的进行的一种方法。
比例因子
[bǐ lì yīn zǐ]
若两个量 A 和 B 满足关系式 A=B 或 B=A,则称为比例因子。
行事举例
[xíng shì jǔ lì]
事无成法可循,援引旧例以行之。宋 吴曾《能改斋漫录·事始二》:“行事举例:今朝廷行事,有法所不载者,必举例以行。然自 南朝 已始矣。”清 袁枚《随园随笔·行事举例不始于南朝》:“吴虎臣 以行事举例始於 南朝,欲用 江夷 领詹事,王淮 引 谢琰 之例以相格。不知《周礼》士师掌狱之八成,汉 有决事比,魏 有停年格,皆例也。”
翻译四例
[fān yì sì lì]
一翻字不翻音翻字不翻音者。
折股比例
[shé gǔ bǐ lì]
就是说公司净资产有1个亿,折股比例为65%,即可以折成股份6500万股。
发凡言例
[fā fán yán lì]
发凡:揭示全书的通例。分类举例以说明书的体例。
无一例外
[wú yī lì wài]
都是这样,没有其他特殊的。
好不例外
[hǎo bù lì wài]
一点都不例外。
发凡起例
[fā fán qǐ lì]
发凡:提示全书的通例。指说明全书要旨,拟定编写体例。
例儿撦儿
[lì ér chě ér]
犹言拉拉扯扯。
因循惯例
[yīn xún guan li]
沿袭按老办法做事。
援引成例
[yuán yǐn chéng lì]
引用现成的例子、办法等。
法头例首
[fǎ tóu lì shǒu]
指首先受到刑法条例惩处的人。
毫不例外
[háo bù lì wài]
一点都不例外,当然也就全然一致。
格于成例
[gé yú chéng lì]
为传统的惯例所限制。表示不能达到目的。
例无虚发
[lì wú xū fā]
比喻射箭放弹等百发百中。
不成比例
[bù chéng bǐ lì]
指数量或大小等方面差得很远,不能相比。
后不为例
[hòu bù wéi lì]
例:先例,成例。下次不可以再这样做。
例直禁简
[lì zhí jìn jiǎn]
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一法一例
[yī fǎ yī lì]
一法一例即一则法律法规和一则实施条例同时实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等。
发凡举例
[fā fán jǔ lì]
发凡:揭示全书的通例;举:提出。指举例以阐明要点。说明全书通例。
前例可援
[qián lì kě yuán]
即有以前的例子可以引用来证明某件事情。
不乏先例
[bù fá xiān lì]
有不少从前的事可以作为例子。
例行检查
[lì xíng jiǎn chá]
按照惯例进行的检查。
团青比例
[tuán qīng bǐ lì]
共青团员与28周岁以下适龄青年总数比例。
起例发凡
[qǐ lì fā fán]
指说明全书要旨,拟定编写体例。
十法九例
[shí fǎ jiǔ lì]
十种法律倒有九种是民间的成例。
相沿成例
[xiāng yán chéng lì]
依照相传下来的一套慢慢地成了示例。
例儿扯儿
[lì ér chě ér]
犹言拉拉扯扯。
有例不兴,无例不灭
[yǒu lì bù xīng,wú lì bù miè]
谓按照惯例办事。《官场现形记》第四一回:“回师老爷的话,有例不兴,无例不灭。这两句俗语料想师老爷是晓得的……但求师老爷还是按照旧帐移交过去,免得后任挑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