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其昌行草书《琵琶行》

《琵琶行》 是唐朝诗人白居易的长篇乐府诗之一。作于元和十一年(816年)。...

此诗通过对琵琶女高超弹奏技艺和她不幸经历的描述,揭露了封建社会官僚腐败、民生凋敝、人才埋没等不合理现象,表达了诗人对她的深切同情,也抒发了诗人对自己无辜被贬的愤懑之情。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下邽人。唐代现实主义诗人。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后迁任左袷遗、左赞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年),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白居易上表主张严缉凶手,因越职言事被贬为江州司马,历任杭州刺史、苏州刺史、刑部尚书等。会昌六年(846年)去世,赠尚书右仆射,谥号文。白居易诗文俱佳,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与元稹并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有《白氏长庆集》传世。被后人称为“诗王”“诗魔”。 《琵琶行》《琵琶行》《琵琶行》《琵琶行》《琵琶行》《琵琶行》《琵琶行》《琵琶行》《琵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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